佛山海晟金融租賃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國銀保監會佛山監管分局《中國銀保監會佛山監管分局行政處罰決定書》(佛銀保監罰決字〔2023〕11號),本次處罰為監管部門針對2021年7月2日至8月12日現場業務檢查發現問題所作出的行政處罰,不涉及重大違規情形,不屬于《中國銀保監會行政處罰辦法》中“較大數額的罰款”的情況。
現按相關規定進行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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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30日